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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房屋养老金问题答记者问
2024-08-281

先说结论:

此次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不会加重业主负担。

房屋养老金需要个人承担的,也就是个人账户部分,实际上就是现行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这部分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应由业主承担;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在购买商品房或者房改房时业主就已经预缴过。   

8月26日晚,就大家关心的房屋养老金制度相关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作出回应。

问:请介绍一下房屋养老金试点情况。

答: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进入城市更新时期后,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管基础,又管长远。我部在部分城市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目前各有关城市正在积极探索。

问:房屋养老金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目的是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问:房屋养老金用在哪些方面?

答: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资金共同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

据此前报道,8月26日中午,住建部旗下媒体《建筑杂志社》发文称,房屋养老金制度,被严重误读,房屋养老金不是房地产税,公共账户不需要老百姓出钱。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

文章称,房屋养老金和房地产税完全是两回事,传言房屋养老金是另一种房地产税,纯属混淆视听、牵强附会,是刻意诱导,以此引发大众误解。

全文如下:

社评|房屋养老金不是房地产税,公共账户不需要老百姓出钱,别再误读了!


8月2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房屋养老金的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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